附件3:关于请提交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函国科政函〔2009〕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科委、科技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开展三年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培育建设创新型企业,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09年7月14日科技部等六部门联合启动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标志着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起点
按照《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请你们对本地区三年来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请于2009年9月14日前将报告的书面和电子版材料报我们(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对全国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选取部分质量好、有特色的地方报告编入公开出版的《创新型企业发展报告》
联系人:汤富强010-58881762,58881766(传真)E-mail:zts_zcc@most
cn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政策法1规司(邮编:100862)附件:《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编写要求科技部政策法规司二OO九年八月十一日2附件:《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编写要求一、标题以“XX省(区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为标题
标题下另起一行标注“XX省(区市)科技厅(委、局)”
二、篇幅及字体篇幅控制在5000字左右(不含附件部分)
报告标题采用黑体小二号字,正文一级标题采用黑体小三号字二级标题采用楷体小三号字加粗,三级标题采用仿宋小三号字加粗正文其他内容采用仿宋小三号字
正文段落间距采用1
三、结构报告分正文和附件
正文包括以下部分:——自启动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应对企业类型、特点等情况进行分析);——推进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如组织实施方式、激励政策支持措施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的思路、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