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管理的规定(试行版)为加强公司车辆费用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车辆费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的所有车辆
车辆费用管理由办公室按照“总额控制,逐车建账,从严把关,半年公示”的原则进行有效管理
二、车辆配置属公司固定资产的车辆,根据使用性质及工作需要作如下分配:图锐(川A-H1M119)由总经理使用;奥迪(川A-EY033)由刘清华使用;上海捷达(川R-613A5)由南部项目部暂时使用,皮卡车(川R-C5119)由材料部暂时使用;上海明锐(川R-34B7)由陈帅全使用;广州本田(川A-)由李帅使用;公司车辆的使用将随工作、地址、人员的变动而变动
三、车辆管理规定1、公司驾驶员和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
各部门和个人应尽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能多人同行的,就不单人单车行驶,以控制用车成本
2、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需要、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3、公司车辆是方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工具
任何人不得将公车私用或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部门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公司员工确需用车者,必须先报告,批准后再用
私人用车,由用车人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4、公司车辆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办理,驾驶员协助
5、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6、各种车辆如在公务活动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和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办公室联系处理
7、公司职工不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