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理论 一、 理论概述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Dou glass C
North)在研究中重新发现了制度因素的重要作用,他的新经济史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使其在经济学界声誉雀起,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并因此获得了 1993 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
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是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的: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团体的产权理论;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映的意识形态理论
诺思所讲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都是指这一意义上的制度
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是:正式制约(例如法律)、非正式制约(例如习俗、宗教等)以及它们的实施,这三者共同界定了社会的尤其是经济的激励结构
所谓的制度变迁是指一种制度框架的创新和被打破
制度变迁的原则是: 制度可以视为一种公共产品,它是由个人或组织生产出来的,这就是制度的供给
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和资源的稀缺性,制度的供给是有限的、稀缺的
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或自身理性程度的提高,人们会不断提出对新的制度的需求,以实现预期增加的收益
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当现存制度不能使人们的需求满足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
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对于促进或推迟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形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亦反
推动制度变迁的力量主要有两种,即“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两者都是决策主体
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 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即对制度变迁起主要作用的集团; 第二, 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主要方案; 第三, 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 第四, 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行动集团,即起次要作用的集团; 第五, 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去实现制度变迁
根据充当第一行动集团的经济主体的不同,可以把制度变迁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