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车间安全规程 一、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本车间是生产多种气体的单位,有氧、氮、氩,氧气是助燃气体。在生产中应严禁烟火;氮气,氩气是惰性气体,工作人员在惰性气体中工作会发生缺氧窒息。因此本车间工人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技术规程。 (一)岗位安全规程 1、凡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车间安全教育,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后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2、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劳防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登高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穿好登高鞋,并采取安全措施。 3、进入运行中的压缩机及噪音较高的现场,应戴好耳塞。 4、参加检修、年修作业人员(包括外协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签证安全协议后方可进场工作,并实行三级安全跟踪管理(分厂、车间、运行班)。 5、凡是危险区域作业(煤气、电气、氧气)必须两人以上;进入容器、管道及保冷箱,必须可靠切断、通风(置换)、检测合格,作业空间含氧量必须在 18%~23%之间,符合安全标准方准入内,做好必要的防冻、防爆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6、凡需在氧气管道、阀门、设备动火时必须用氮气或空气吹除后,经化验含氧量不大于 23%。办理动火手续,并做好防火防爆措施后方可动火。 7、凡在进入液氧罐、氧气罐、空分塔、氧压机、氧气管道周围、厂房内动火时,必须化验周围的空气其含氧量不大于 23%,并做好防火爆炸措施,方可动火。 8、在进空分保冷箱内检修或修理氩气、氮气的设备、阀门、管道时必须通知车间。切断气源后用空气吹除置换经化验含氧不得小于18%,方可进行检修,在检修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9、制氧机厂房、液氧罐、中压罐、空分塔、氧气管网、阀门处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如低空(5米以下)排放氮气或临时排放氮气应在排放处设有明显的“不准停留”的标志。 10、禁止在工作中的吊车吊勾和行车下行走。 11、氧气管道、空分系统管道、禁止作电焊的地线连接线。 12、易燃易爆物(汽油煤油 、润滑油、高压气瓶等)应存放在规定处,存放处应设有严禁烟火标志并设有防爆措施和消防器材。 13、车间工作人员应会使用本车间设置的各种消防器材。 14、新安装或检修过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5、岗位操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在班人员不得打闹以免发生意外。 16、禁止班前或在班喝酒、酗酒。 17、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应有车间专人陪同方可进入厂房。 18、电气作业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机械和仪表检修作业必须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