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签订地点:▁▁佳逸豪园▁▁▁▁▁▁▁ 承租人(乙方):▁▁▁▁▁▁▁▁▁▁▁ 签订时间:2018 年 4 月 1 日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佳逸豪园商住楼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 1、出租位置:长沙市劳动西路 298 号佳逸豪园 XXXXXXXXXX 房
2、面积与位置:建筑面积平方米
本面积为长沙市房地局对该租赁物的竣工测算面积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1▁种: 1、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长房权证天心字第XXXXXXXXXX 号▁▁
2、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交验身份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2、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四条租赁期限 本租赁物租期为▁壹▁年(月),从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
租赁日期从租赁物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租赁物用途 本租赁物仅限▁▁办公▁▁之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六条租金及支付期限方式 1、月租金标准为(大写): 元(¥
本合同租金共计:0 元(¥
本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空调使用费、电梯使用费、有线电视使用维护费、公用部分的水电煤气费及套内发生的水电煤气费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提前 15 天,每季度预付一次
3、甲方向乙方开具税务局提供的房租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也可将税金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