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设备与办公用品的使用与管理,防止铺张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公司所有用于办公的电脑设备、网络设备、音响设备、打印机、投影仪、相机、摄像机、碎纸机、保险柜、传真机、扫描仪、电话机、镭射笔及冰箱、空调、微波炉、饮水机、吸尘器及办公家具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包括办公用文具用品、印刷单据、办公设备耗材、计算机软件及相关用品、清洁用品等
第四条 公共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采购、维护、保管等事项由办公室负责,费用控制在预算额度内
第五条 各部门专用办公设备的采购、维护、保管等事项由各部门负责,费用控制在预算额度内
二、 办公设备管理 (一) 办公设备的购置 1、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办公设备的购置:在批准的固定资产年度预算范围内的,由办公室汇总各部门办公设备需求并提出申请(附件一:《办公设备采购申请单》),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购置;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由办公设备需求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件一:《办公设备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2、不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办公设备的购置由办公设备需求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件一:《办公设备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3、部门专用办公设备的购置:由办公设备需求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件一:《办公设备采购申请单》),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二) 办公设备的管理 1、 办公设备实行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与集中使用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属于专人使用专人管理的办公设备如办公家具、电脑、扫描仪、保险箱、财务专用打印机、照相机等,在设备上张贴《办公设备标识卡》作为标识,标明该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设备购置时间、使用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