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院)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评价体系,现将《2020年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20年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院)绩效考核细则附件2:2020年余杭区公立医院改革和医共体建设目标考核激励分配细则附件3:2020年余杭区医共体分院绩效考核激励分配细则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7月24日2020年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第一条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各医共体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区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医共体绩效考核小组,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条考核工作以季度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采取查阅文件资料、收集信息数据、现场检查、问卷调查、内部访谈等多种方法,部分指标数据由第三方提供
第四条考核对象为5家医共体(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其成员单位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核),具体包括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区中医院医共体
区妇幼保健院、区良渚医院仅考核打“”★指标,按得分率折算最后得分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党建引领、医共体建设、服务能力提升、综合运行效果、满意度五个方面及特色加分、倒扣分两个项目,主要考核医共体人财物统一管理、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分级诊疗工作落实、公共卫生职责履行、医疗费用控制、基层就诊率和满意度等指标
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综合得分≥90分)、良好(综合得分≥80分<90分)、合格(综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