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渣土委托清运协议书甲方:(发包方)中房威泰置业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为保障林州一中西校区续建工程顺利完成,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和林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中房一中西校区2、工程地址:林州市鲁班大道西段路北一中西校区3、工程范围:该范围内所有垃圾的清运(装车、拆除零星建筑垃圾、运输等)二、工程款及付款方式:工程施工完毕后付30%,验收合格后付到30%,结算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工期1、开工日期: 2017 年 3 月 17 日开始,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结束
2、施工周期:天3、因不可抗拒或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以签证顺延
4、乙方未按工期要求完工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0 元
四、结算方式 :1、按每立方 13 元结算,该费用不含税费;2、计量以发包方与业主单位的计量为准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林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要求
2、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本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履行安全教育、交底、验收、检查、监督等总包单位应尽职责
有权责令乙方消除不安全隐患
4、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和林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要求,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 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有权责令停工整改,有权单方面终止分包合同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1、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林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乙方必须安排具有“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并按林州市城管局、住建局、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