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阳 明 投 资 置 业 集 团会计核算财务费用管理制度(讨论稿)二零壹二年四月目录目录 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财务部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2第三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3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3第五章会计核算一般要求4第六章会计科目的设置4第七章会计凭证5第八章会计账簿8第九章财务报告10第十章流动资产管理 11第十一章对外投资的管理 17第十二章固定资产管理18第十三章资金筹集管理20第十四章所有者权益 21第十五章收入管理22第十六章成本费用管理23第十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26第十八章财务分析26第十九章税务管理27第二十章电算化管理 27第二十一章财务档案管理 28第二十二章会计工作交接 30第二十三章附则32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湖南省阳明投资置业集团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参照《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结合集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省阳明投资置业集团及所属各分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各部门领导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第二条集团实行财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统一掌握安排资金运作、 资金使用、财产购置、费用开支、财产损失处理,各独立核算分公司,在集团授权下运行,各项支出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报经主管領导审定后,由董事长或财务总监批准后方能用款和报帐
第三条集团设财务总监, 受集团董事长的委托, 协助董事长领导集团的财务工作
集团设财务部,负责组织会计核算、控制财务收支、监督集团业务,为各项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 同时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 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决算、考核工作,有效利用集团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财务部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依法办理财会工作
财会人员因故离职时,必须办妥交接手续,不得中断财会工作
第二章财务部设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