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地点:甲方:法定地址:法人代表: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鉴 于 :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球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目前在国内最具实力的影视制作及演艺经纪公司之一;鉴于 :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国际娱乐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国际娱乐业全面发展,并使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国际高水准的有效运作,得到有效的合理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1合作范围、内容与方式1.1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内容如下:< xmlnamespace prefix ="st1"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1.1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经纪管理人,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经纪管理人。1.1.2 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区域为全世界。1.1.3 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⑴、电影、电视;⑵、公开演唱演出及舞台的演出和拍摄制作;⑶、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⑷、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⑸、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的有关 事务活动;⑹、公益活动、广告、形象代言人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范围。1.1.4 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1.1.3条款中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法律事务代理、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行使独家经纪代理。1.2 本协议项下经纪管理合作的独家性和排他性:1.2.1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为独家排他协议,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1.2.2 甲方有权以许可、授权和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协议项下甲方所有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但本经纪协议的整体转让不在此列。甲乙双方就本协议1.1项下范围中各单项业务向第三方转让授权期限在6 个月以上的合约,应经乙方书面确认。2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1 甲方权利:2.1.1 甲方有 权在为乙方制定了整体规划并获得乙方书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