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重大危险源控制以下内容需要积分达到16 才可以浏览一、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工业活动中危险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量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工业活动中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露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根源是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或具有引发灾难事故的能量。根据本企业特点以及生产现场危险因素识别,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监控部位制定措施: 1. 化学有毒物质控制措施: a) 化验人员应穿工作服。化验室应有自来水,通风设备,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酸、碱伤害时中和用的溶液以及毛巾、肥皂等物品。 b) 禁止将药品放在饮食器皿内,也不准将食品和食具放在化验室内。工作人员在饭前和工作后要洗手。 c) 禁止用口尝和正对瓶口用鼻嗅的方法来鉴别性质不明的药品,可以用手在容器上轻轻扇动,在稍远的地方去嗅发散出来的气味。 d) 禁止用口含玻璃管吸取酸碱性、毒性及有挥发性或刺激性的液体,应用滴定管或吸取器吸取。 e) 每个装有药品的瓶子上均应贴上明显的标签,并分类存放。禁止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f) 凡有毒性的药品不准放在化验室的架子上,应储放在隔离的房间和柜内,或远离厂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剧毒药品应用两把锁,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使用和报废药品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有挥发性的药品亦应存放在专门的柜内。使用这类药品时要特别小心,必要时要戴口罩、防护眼镜及橡胶手套;操作时必须在通风柜内或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并应远离火源;接触过的器皿应彻底清洗。 2. 易燃易爆物品控制措施: a) 生产工作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运行中有少量润滑油和日常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 b)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专门场所,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危险性和管理储藏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 c) 易燃、易爆物品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应有隔热降温及通风措施, 并设防爆型通风排气装置; d) 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进行动火工作,若要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e) 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的一切电气设施应符合安全规程防爆要求,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f) 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锁、双人领、双人用、双帐)。在领用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g) 油处理室应装置通风排气装置。油务烘间应有专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