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MPA) 在职讨论生课程班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卫人发〔 〕474 号) 精神, 适应中国卫生事业进展需要, 培育高素养卫生管理干部队伍, 提高各级卫生行政管理干部的公共管理水平; 根据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 〕60 号) 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公共管理硕士( 以下简称 MPA) 教育有关规定, 经卫生部同意,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 卫生部党校) 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 面对卫生系统培育在职 MPA, 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生专业、 对象 招生对象为卫生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招生人数 80-100 名
专业方向为公共卫生管理
考生应具备如下条件: 1、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工作业绩突出、 身体健康; 2、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 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 ; 3、 工龄 3 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4、 所在单位同意推举
二、 学制、 学位和学费 MPA 教育学制为弹性学制, 一般为 2—4 年; 实行半脱产分次集中学习的方式, 完成相应课程和学时后, 撰写论文
修满规定学分并经过论文答辩者, 由中国人民大学颁发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证书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费每人 3
5 万元( 不含学习期间往返交通费、 食宿费)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 对考生的学费、 交通费、 住宿费等有关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三、 报名、 考试和考前辅导 1、 请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 局) , 部直属单位根据本通知的报考条件统一组织报名
2、 报考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合格者由中国人民大学录用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为全国联考, 科目为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