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12024 年 4 月 19 日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经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进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学生素养教育,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云南大学学生社团是指云南大学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不属于任何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
云南大学校团委社团部承担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社团必须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社团以建设文明校园,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校、服务青年和服务社会为目的,适应社会进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夯实第二课堂教育基础,团结和引导广阔同学开展各种积极而健康的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全面提高
第五条 校团委社团部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机构,负责社团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校团委社团部以服务为宗旨,为社团活动当好参谋,并解决社团的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
第六条 社团联合会接受校团委社团部的指导,履行协调、沟通和为社团管理决策服务的职能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条 各分校区团组织根据本条例,负责本校区内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及活动审批
第八条 社团原则上均由校团委社团部管理,但专业、院级特点较为突出的学术社团在接受校团委社团部及各分校区团组织宏观指导的同时,主要接受其所挂靠的院级团组织的管理
第九条 各社团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相沟通,加强联系,共同进步
第十条 社团管理遵照“严格管理,积极引导,稳步进展”的原则
第二章 社团申请成立第十一条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社团筹备负责人及筹备组成员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