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信行业三大运营商营改增相关工作的通知各服务单位分子公司:电信行业三大运营商(以下简称电信行业)将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开具增值税发票,届时将使用航天信息金税产业本部为电信行业定制开发的防伪税控增值税销项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销项发票管理系统)
(有关销项发票管理系统总体方案详见附件1,并将同时下发至电信营改增QQ服务群)为确保电信行业营改增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统一策划、有组织推广”的原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各单位须遵照执行
一、与销项发票管理系统相关的应用系统,包括:管理端软件、客户端软件(行业网络版及行业单机版)、开票服务器软件、LINUX(版本:CentOS_6
3)软件,将由航天信息金税产业本部统一提供
同时,合作协议由航天信息金税产业本部与电信行业运营商总部签订,销售合同由航天信息金税产业本部与电信行业运营商各省级单位签订,相关合同金额(含后期运维费用)由航天信息金税产业本部统一收取
二、专用设备(行业网络版及行业单机版)以及U_key由航天信息金税产业本部统一提供,相关费用(含后期运维费用)由航天信息金税产业本部统一收取
三、在系统安装实施完成后,服务单位要让用户填写系统安装签收单并签字盖章(模板详见附件2),服务单位将用户填写并盖章的安装签收单并附上详细的企业安装信息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一并提供给航天信息金税产业本部
四、各省级服务单位需共同配合航天信息金税产业本部完成系统验收工作(初验及终验),促进完成项目回款工作
五、各省级服务单位需与航天信息金税产业本部签订合作协议,并按协议条款向用户提供相应服务,航天信息金税产业本部按协议约定与各服务单位进行项目收益分成
六、根据航天信息金税产业本部与电信行业运营商的协议约定,销项发票管理系统管理端、客户端及开票服务器系统的实施费用支付前提是需提供上门服务,包括:系统安装及系统培训
七、电信行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