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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企业员工离职移交管理制度12024 年 5 月 29 日离职移交管理制度一、各级主管人员及业务承办人员因故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公物及经办事务逐件列具 清册,在监交人监督下点交接任的人员,并会同接任人员提出移交报告书
二、移交时应造清册名称如下:1、印章戳记清册
2、所属人员薪资单册
3、未办或未了重要案件目录
4、保管文卷目录
5、职责事务目录
6、上级指定专案移交事项清册
7、保管图书清册
三、移交手续未办清者不准离职
四、离职手续未办清自动离岗者,扣押金,由此造成公司损失者,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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