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姓名:徐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我国初步建立起了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保障基本制度
这一制度覆盖了大多数城镇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而且在城镇普遍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阶段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经达到了一定规模,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对社区就业人员在办理社会保险事务,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在进入社区就业领域后入保,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为此,本文就构建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初浅探讨
一、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
社区就业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扩大就业和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把社区建设和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依托社区阵地,发挥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化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和方便的活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机制的逐步建立和国企改革的深化,人民群众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日益加大,发展社会保障工作和社区就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随着社区就业的发展,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也摆在了人们面前,这就是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严重缺失,以及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性
据有关权威部门的调查反馈,有两组重要数据显示:第一,调查对象是否办理过社会保险与险种的统计:办过医疗保险的占30
4%,办过养老保险的占24
2%,办过失业保险的占15
6%,没办任何保险的占28
第二,调查社区就业未参保人员的原因:经济承受能力不足占35
6%,对参保问题的认识不清占17
2%,参保制度不规范占26
4%,保障关系转移和接续困难占20
庞大的社区就业群体游离于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将不可避免地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带来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