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交通局文件长交发〔2010〕13号长宁县交通局关于印发《2010年乡镇交通管理站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交通管理站:现将《2010年乡镇交通管理站建设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主题词:交通管理站建设工作意见抄送:市交通局,市路政支队,县府办;许华副县长
1长宁县交通局办公室2010年4月26日制长宁县交通局2010年乡镇交通管理站建设工作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交通管理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管理站的职责和作用,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安一体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特制定2010年乡镇交通管理站工作意见
一、加强村道建设的监督和管理(一)充分发挥交管站在村道建设中的作用乡镇交管站作为辖区内村道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村委会及施工单位实行项目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将项目实施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监督电话等情况向群众公示
要指导村委会对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组织实施,主动接受上级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并依靠当地群众加强现场监督
(二)明确职责,加强村道建设的管理村民委员会作为通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负责辖区通村公路建设的现场质量管理,村义务质量监督员要充分发挥现场监督作用,工程前、后场至少各一人现场监督;乡镇交通管理站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协调、服务2工作,对通村公路的建设质量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乡镇交通干事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务必经常巡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三)切实加强村道建设的安全管理通村公路建设,村民委员会是项目业主,承担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
乡镇交管站要督促村委会和施工单位制定严格的安全施工方案、健全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乡镇交管站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