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操作规程12024 年 4 月 19 日一、为法律规范本所执行验资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降低执业风险,根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 1 号-验资》及其法律规范指南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本规程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包括被审验单位设立时的验资和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分立、发行新股、股权变更或注册资本增加、减少 20%时等的变更验资
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是:于法有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客观公正、维护权益、实事求是
在实际工作中应当重视现场审验和书面取证,做到资料齐全,证据充分,审验属实
如遇到个别特别疑难等情况,依据独立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应当运用合理的专业推断
三、审验资本的步骤分为接受验资委托、验资实施和验资报告三个阶段
(一)接受验资委托阶段 1、本所注册会计师和业务人员在接受验资业务委托时,首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验单位管理当局沟通,实地察看被审验单位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了解被审验单位的基本情况,填写《业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务登记表》说明验资的内容、范围、具体要求和洽谈情况
在充分考虑验资的风险后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如接受委托,即与委托人就委托目的、审验范围、双方的责任、时间要求、验资收费、验资报告用途及使用责任、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约定事项的变更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一式二份,经主任室分管领导核签由法人代表盖章,一份交委托单 位 , 一 份 待 项 目 完 成 连 同 验 资 工 作 底 稿 一 并 归 档
2、对于设立验资中的非首期验资或者变更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