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南京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219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综合〔2011〕3号)精神,在南京市、高淳县、溧水县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为加强对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领导,及时掌握饮用水卫生状况,科学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和水性疾病监测工作,我局制定了《2011年南京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11年南京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抄报:省卫生厅1南京市卫生局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附件:2011年南京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科学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因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和中毒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相关规划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2(卫办监督函[2011]219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综合[2011]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有效实施饮用水水质、水性疾病监测和供水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掌握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纳入全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的区、县,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报告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