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信用社( 银行) 限时办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促使全体员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强化服务意识, 提高工作效率, 更好的为广阔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打造核心竞争力, 促进各项业务又好又快进展, 树立良好的信合社会形象, 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限时办理, 是指客户办理符合规定、 手续齐全的事项, 信用社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服务承诺, 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当事人提交的有关事务。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联社各部门(中心)、 辖内各营业机构全体工作人员。第四条 本制度实行分级管理、 逐级负责、 层层落实、 职责明确, 责任到岗的管理办法。第二章办 理 时 限第五条 对信用社内部人员和客户提出的属于本部门、 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 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理或答复, 属于例外的一些重大事项, 要急事急办, 特事特办; 需要会同其它单位、 部门办理的或需经会议讨论后办理的事项, 要有时限要求; 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 要说明理由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原因, 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的答复。第六条 文件的收发和公文办理事项时限要求。( 一) 收到文件后需要办理的公文, 县联社办公室应及时根据公文紧急程度, 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公文紧急程度办理的时限: 1.特急件: 在 1 天内办结; 2.加急件: 在 3 天内办结; 3.一般性公文: 在 5 天内办结。( 二) 对发文机关有明确时限要求的, 办公室在收到文件后要根据发文要求的时限内督促办结。( 三) 对于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不适应本单位办理的, 应在接到公文后 1 个工作日内退回交办单位并说明理由; ( 四) 会签文件一般应在 2 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 五) 领导批办的一般公文, 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 六) 对于涉及面广, 问题较复杂, 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 承办部室应当在时限前向发文机关或交办单位说明理由; ( 七) 对于领导签发后的公文, 一般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七条 对营业机构( 含县联社营业部, 下同) 提交的各种请示、 审批事项( 大额贷款、 大额费用等) 的办结时限要求。各营业机构提交部室的请示、 审批事项, 应由各部室作出审批意见的, 应在收到请示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回复; 应由县联社分管领导作出审批意见的, 应在收到请示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回复; 应由县联社领导集体讨论后作出审批意见的, 应在收到请示后的5 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