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07年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派遣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浙教学〔2006〕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07届毕业生就业中涉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生就业派遣的基本流程1、派遣对象:2007年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
2、基本程序:(1)学校编制2007年毕业生就业方案(6月20日-25日);(2)将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办理首批报到证(6月25-30日);(3)学院、学校整理并寄发毕业生档案,分发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上旬)(4)学院整理、寄发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党组织介绍信(7月中旬);(5)毕业生持报到证、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到报到证抬头所开具的单位(一般为县、市、区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档案代理(挂靠)手续
然后再到当地户籍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到相应的党组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有关说明:(1)有关户口问题,请咨询学校保卫处张老师:63740036;(2)有关党组织关系问题,请咨询学院党总支书记或者学校组织部郭老师:63732712;(3)有关报到证、档案及协议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宣老师:63730906
(4)特别注意: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介绍信均有时效限制,请务必留意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并保存相关材料的接转手续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的请及时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并且保存原始材料
二、毕业生档案和户口暂时保留学校工作1、档案、户籍保留学校对象:(1)没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2)因接收单位无法为其办理落户及档案管理手续的(上海、北京等地);(3)准备报考2008年研究生等一些特殊情况的毕业生
2、申办程序:首先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学院审核,然后报学校批准,并签订《档案和户籍委托学校保管协议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