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_第1页
1/10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_第2页
2/10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_第3页
3/10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 9 月 22 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经过 11 月 3 日公布)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和《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中有关传授三坛大戒法事的规定,使传戒工作得以如法如律地进行,确保中国佛教持续、稳定、健康进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举办传戒法会,须经中国佛教协会统筹安排、审批。特别情况下,须由中国佛教协会商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未获中国佛教协会正式批准,不得发布与传戒法会相关的公告。 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为传戒法会的主办单位,寺院为传戒法会的承办单位。 第四条 全国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每年掌握在十次左右。 第五条 传授三坛大戒的新戒人数,每期规定在三百五十人以内(同期传授二部僧戒的两座寺院,每寺不超过三百五十人)。 第六条 传授比丘尼戒一律实行二部僧授戒制度。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对符合条件并同意其受戒的人员,须同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交备案要求的相关材料。 举办传戒法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应及时将外省受戒人员是否取得比丘、比丘尼资格的情况函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 第八条 传戒寺院所需戒牒一律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号、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颁发。 第九条 传戒期间,必须分别讲授戒本,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不得举办与传戒法会无关的其它活动。戒期不得少于四周。传戒仪轨中烫香疤的习俗,应予废止。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须在传戒法会结束后一月内,将传戒工作总结上报中国佛教协会。二、传戒寺院的条件和资格认定 第十一条 寺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提出传戒申请: (一)经过政府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二)纲领执事健全,有一人以上具备十师资格,常住比丘或比丘尼二十人以上; (三)僧团道风纯正,僧众戒行清净,早晚功课、过堂用斋、半月诵戒、结夏安居、坐禅念佛等修学活动运作正常; 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大殿、戒堂、斋堂、僧寮等法务、生活设施可供三百五十名戒子需用,戒坛的设立与布置,须如法如律,清净庄严。...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