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教〔2010〕131号丰都县教育委员会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丰都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普通高中学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精神,完善我县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财教【201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丰都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〇〇主题词:高中资助通知丰都县教育委员2010年10月20日印发(共印2份)丰都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重庆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丰都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实施
一、基本原则(一)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三)分类确定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向农村高中学校倾斜;(四)资助经费合理分担,所需经费由中央、市和县共同分担
二、资助内容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市平均资助面为30%,我县平均资助面要达到40%
具体资助对象为具有本市居民户口,当年就读我县普通公办和民办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五保人员和福利院收养人员、非低保低收入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资助标准分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