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方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附件 1 全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经过集中开展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根据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重点抽查与全面检查、培训督导与考核评估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卫生监督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二、监督检查内容对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监督检查;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监督检查;对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及涉水产品监督检查和抽检;对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对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监督检查。三、工作措施(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广泛关注社会舆论,接受群众举报,积极收集案件线索,仔细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立案,追根溯源,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每月 5 日前要将上个月发现或查办的大要案或典型案例报市卫生监督局各项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处室。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卫生监督信息、公报、网站宣传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和成果,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件,进一步提高社会影响力。各县(市)区要及时将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信息报市卫生监督局,邮箱,电话 66188027。(三)加强培训考核督导。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要组织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各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要采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与常常性考核。四、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周密安排,将各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任务落到实处。(二)各地要严格根据规定的内容和时限报告工作总结,总结内容要详实,数据要真实准确,报表要填写清楚完整,空项要说明理由。上报总结的书面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三)请各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