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东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东镇政办[2005]21号东台市东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计生委《禁止非法使用超声与染色体技术鉴定胎儿性别的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医疗卫生机构:为了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盐城市计生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禁止非法使用超声与染色体技术鉴定胎儿性别的管理制度》、《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审批制度》《人工终止妊娠申报审批登记制度》、《自然流产、死产、急症1流引产、急症接产个案审查认定制度》、《孕情随访服务制度》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禁止非法使用超声与染色体技术鉴定2胎儿性别的管理制度一、医疗保健机构购置,使用具有鉴定胎儿性别功能的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等设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l、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诊疗科目设有超声诊断项目和染色体检测项目;3、超声诊断人员由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染色体检测技术人员只能由执业医师担任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购置,使用具有鉴定胎儿性别功能的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等设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2、服务项目设有孕环情监测项目和染色体检测项目;3、超声诊断人员和染色体检测人员必须由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并经过专门培训的技术人员担任
染色体检测技术人员还必须由注册执业医师担任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加强超声诊断和染色体检测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每年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责任书,并定期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四、依法开展超声诊断,染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