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的通知区内相关企业:根据潍坊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征集对象的基本条件1、信息征集对象为高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的标准须符合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
2、符合条件的应是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须具有较强的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其主要研发产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
3、登记信息的企业可以用于质押的专利技术,一般应为有效保护期剩余时间不少于5年,技术成熟或处于实质性实施阶段产权明晰的合法专利
4、企业运转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信誉高,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有关要求1、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填写“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采集表”2、填报材料真实完整的前提下,填写“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汇总表”,于6月4日前将纸件一式三份(盖章齐全),报送高新区科技局专利成果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马占斌、韩菲电话:8191326电子信箱:gxkjk@163
com附件1:《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暂行办法》附件2
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采集表附件3
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汇总表科技局专利成果科2014年5月20日附件1: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等六单位《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4〕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14〕11号)精神,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帮助科技型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