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龙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建议(领导主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产物,是新时期农村经营体制的一大创新
它是联结农户与农户、农户与企业实现共同致富的纽带和桥梁
它的产生是在农村不断深化改革中,市场化经济发展和抵御农业经营风险的客观需要,因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一、龙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状况200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施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合作社法》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农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了引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对申请成立合作社的,进行严格审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截止2009年末,全县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协会198个,吸纳会员9万多人
目前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26家,包括畜牧养殖合作社68个,瓜果、蔬菜等合作社32个,水稻、杂粮、农机合作社26个
其中龙江县牧兴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是黑龙江省首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辐射全县的养殖合作社,已发展社员79个,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
龙江县每年都有3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品在齐齐哈尔市绿博会参展,合作社许多产品销往辽宁、吉林、内蒙等省区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拉动,增加了的经济收益,农民人均收入增加500元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势头虽然较好,但因为它是一个新生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村干部对农民组织化问题,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缺乏应有的认识,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性质把握不准,因而在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不能进行正确的职能定位和角色定位,出现“越位”、“错位”现象
一些农民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不了解,参与愿望冷淡
还有些农民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