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火 、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 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 火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世 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使用、贮存危险化 学品区域动火作业管理。 本 标 准 适用于公 司 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 标 准 不适用于公 司 固定 动火、用火区作业。 2.引用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 GB50016-2012 《化 学品生 产 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 GB30871-2014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 义适用于本 标 准 。 3.1 易燃易爆场所 生 产 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 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2 动 火 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 生 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4.职责 4.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全面责任。 4.2 独立动火人必须持有 特种工 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 4.3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坚守岗位、不准 脱岗。 4.4 动火部门负责人对所属系统的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 产 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在紧急或异常情况出现时,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4.5 动 火 分 析 人 对 动 火 分 析 手 段 和 分 析 结 果 负 责 。 4.6 安 全 员 负 责 检 查 本 标 准 执 行 情 况 和 安 全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纠 正 违 章 ,特 级 、一级 动 火 必在现场。 4.7 动 火 作业审批人 负 责 动 火 部位及周围情 况 , 动 火 等级 , 安 全 措 施 ,动 火 证办理过程等进行 现场检 查 , 在确认无误后签字批准 。 5.动 火 作 业分类 动 火 作业一般分 为二级 动 火 、一级 动 火 、特 殊动 火 三个级 别,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 殊情 况 、动 火 作业应升级 管理。 5.1 特 殊危险动 火 作业 在生产运行 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 别危险场所的动 火 作业。 5.2 一级 动 火 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 的除特 殊动 火 以外的动 火 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 火 作业按一级 动 火 管理。 5.3 二级 动 火 作业 除特 殊危险动 火 作业和 一级 动 火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