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吉林市体育等非升学考试学科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各中心中小学、县直各学校: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体育、艺术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非升学考试学科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吉市教通字[2009]70号)已经下发到我县,市教育局决定9月中旬开始对全市中小学校进行非升学考试学科专项督导检查(详细内容见附件)。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落实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几点要求:一、各学校(包括高中)要把此次专项督导检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升学考试学科管理,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有利契机,予以高度重视,要清楚专项督导连同随机督导、年终督导共同作为评估县区工作的依据,请各学校务必精心组织,迅速行动,认真落实。二、各学校要仔细研读吉市教通字[2009]70号通知内容,在把握对非升学考试学科督导检查要点的基础上,做好自查自评工作,要正视问题、找出差距,边查边改。各校要做好如下准备:一是全面形成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汇报(一式五份);二是填写自评表;三是准备相关档案材料。在7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自评表和工作汇报上报督导室。邮箱地址:yjxjydds@163.com三、此次专项督导检查普教科负责布置具体工作和实施业务指导,学校遇到问题要及时与普教科联系解决。按照普教科的安排部署做好迎检具体准备工作。四、此次专项督导与我县2009年目标管理责任书挂钩,检查结果计入年终目标管理责任书。附:《关于开展体育、艺术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非升学考试学科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永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二00九年七月二日吉林市教育局文件吉市教通字〔2009〕70号关于开展体育、艺术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非升学考试学科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吉政教督字[2008]8号)精神和《吉林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吉市教发[2009]1号),市教育局决定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非升学考试学科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导检查的内容1、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吉政教督字[2008]8号)进行,包括教育管理、条件保障、评价机制和学生体质状况等4个方面(见附件1、附件2)。2、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教学管理、师资建设、条件保障等方面(见附件3、附件4)。3、学校综合实践活动专项督导检查内容包括课程实施保障、课程管理、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建设等方面(见附件5、附件6)。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教学管理、师资建设、条件保障等方面(见附件7、附件8)。二、督导检查的时间专项督导检查从9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县(市)区两天,市直属中小学校每校半天(有评估实验任务的学校,此次专项督导检查与10月份开展的学校评估实验合并进行)。各县(市)区除检查县(市)区本级外,抽查1所普通高中(城区查看1所城镇初中)、2所乡镇初中及中心小学。三、督导检查的程序(一)县(市)区教育局第一天,听取县(市)区教育局相关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查阅相关资料及个别访谈;查看1所普通高中(城区查看1所城镇初中)。第二天,查看2所乡镇初中及中心小学。(二)市直属中小学校听取校长相关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查阅相关资料及个别访谈;师生问卷调查;实地查看。四、有关工作要求1、各县(市)区和学校要把此次专项督导检查作为进一步加强非升学考试学科管理,提升教学质量,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有利契机,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这次督导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推动工作。2、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过程既要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正视问题、找出差距,边查边改,使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