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市教育局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各中小学:市教育局将于5月5日—7日三天时间,对市局行政直属学校和县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集中进行专项督查。现将县教体局和市教育局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认真作好准备,迎接检查。附:县教体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沂水镇中心校2010年5月4日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临教安字[2010]5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市局领导、科室将利用5月5日—7日三天时间,对市局行政直属学校和县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集中进行专项督查。现将《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根据此文件及5月3日全县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落实,以备市教育局督查。附: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doc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2临沂市教育局文件临教安字[2010]5号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卫生工作办公室、临沂临港产业区社会服务局,局属各学校、各科室:3月下旬以来,福建南平、广西北海、广东雷州、江苏泰兴等地相继发生针对在校小学生、幼儿园幼儿的恶性伤害案件,造成数十名小学生、幼儿及教师伤亡,一次次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敲响警钟。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由局领导、科室对市局行政直属学校和县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集中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5月5日—7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3二、督查内容各县区、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情况。城区及乡镇驻地学校应按要求足量聘请专职保安,非城区村小、联小应足量聘请50岁以下、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门卫;各学校应安装视频监控及自动报警设施,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网;应配备头盔、警棍、手电筒、报警电话等安保器材和设施;对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应严格审查并详细记录;交接班符合要求,记录要有交接班人签字,并注明交接事项、具体交接时间;校园保卫值班有领导带班,明确带班地点或巡逻要求;有校园义务护卫队,正常开展值班、巡逻活动,有应急方案;有教职工违规上访、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等各类矛盾隐患排查台账;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有阵地、有记录;各类应急预案完善,演练均已进行,应急演练应按市教育局要求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派出所有治安联络员。督查工作中,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三、督查方法实行局领导、科室分包督查责任区办法。听取县区和学校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教师和学生,现场查看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组要抽查县区一处高中和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各一处,发现问题现场下达《临沂市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4四、督查分工第一组:陈爱军同志、督导室、工会督查兰山区和临沂二中;第二组:谭运举同志、机关党委、结算中心、图书代办站督查河东区、临沂经济开发区和临沂一中;第三组:丁成建同志、监察室、学校安全管理科督查郯城县;第四组:杜以坚同志、教科研中心督查蒙阴县和临沂实验中学;第五组:李云凌同志、师范科、电教馆督查沂水县和临沂沂州实验学校;第六组:宋庆丰同志、计财科督查费县;第七组:陈景山同志、招生办、自考办督查莒南县、临沂临港产业区和市特教中心;第八组:梁继修同志、仪器站督查沂南县;第九组:臧聚合同志、基教科督查平邑县;第十组:武军同志、人事科督查临沭县;第十一组:朱林海同志、办公室督查罗庄区和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十二组:张国富同志、职成科督查苍山县。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5主题词:教育学校安全保卫通知临沂市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5月4日印制(共印65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