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高文明办发〔2011〕8号高台县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及省市驻高各部门、各单位:今年9月20日是全国第九个“公民道德宣传日”,9月份是我县第七个“公民道德实践月”,为了组织开展好各项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现就全县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月”活动作如1下安排:一、统一思想,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月”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广泛开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融入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二、精心组织,广泛开展各项道德实践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把“公民道德实践月”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一些有特色、有影响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做到有安排、有载体、有活动、有效果。9月份县上集中开展好以下12项活动:1.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教体局、文化委、文工团配合,2011年9月15日在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举办“红西路军精神2永存”主题歌会。2.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电局、信息中心配合,组织开展高台县第二届“十大道德模范”典型宣传活动。在县有线电视台和高台信息网大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向“十大道德模范”候选人学习。在此基础上,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投票评选活动。3.由县文明办牵头,城关镇、团县委、妇联、工会、教体局、卫生局、老干局、残联、环保局配合,组织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职工志愿者、少年志愿者、医疗志愿者、老干部志愿者、爱心助残志愿者、环保志愿者,在国庆节期间,广泛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4.由县教体局牵头,在全县中小学教师中组织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宣传教育活动。5.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科协、科技局、教体局、水务局、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围绕“科学利用水资源、建设生态高台”主题,在2011年9月19日—23日,举办高台县201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6.由县文明办牵头,县民政局、团县委、卫生局、文化委、文工团配合,在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朝阳伴映夕阳红·志愿服务暖重阳”志愿服务活动。37.由团县委牵头,县教体局、县青联配合,在高台三中举行“立国爱心基金”助学金发放仪式。8.由县妇联牵头,巷道乡、南华镇配合,在沙坡村和墩仁村分别组织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和留守妇女维权知识讲座。9.由县爱卫办牵头,县文明办、县委农办、城管办、城管大队配合,在全县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通过集中整治,不断健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10.由各乡(镇)牵头,组织开展“十好”评选活动。通过道德评议协会,深入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丈夫”、“好老人”、“好孝子”、“好爸爸”、“好妈妈”、“好孩子”、“好邻居”等“十好”评选活动,不断深化“美德在家庭”活动。11.由县政法委牵头,在政法系统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12.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化委及农口各单位配合,2011年9月28日在县影剧院举办庆祝建国62周年暨周末广场文化活动优秀节目颁奖晚会。除以上12项活动外,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4紧紧围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纪念建国62周年,制定“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月”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三、加强领导,确保“公民道德实践月”活动取得实效“公民道德实践月”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