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 2 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 3 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 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 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 物 材 料 木 本苗 》(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 条 图纸 5 .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 .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 .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 条 监理 6 .1 监理单位名称: 6 .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 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 .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 .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 .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 条 发包人工作 8 .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