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收费标准 一 、为了规范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市场的价格行为,防止低价恶性竞争和垄断经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为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收费的基础标准,当电梯业主有特殊服务要求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双方应在此标准基础上协商解决; 三、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医梯、载货电梯和杂物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收费计算; 四、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应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2007 的规定; 五、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 件 : 收 费 计 算 表 一 、乘 客 电 梯 维 护 保 养 收 费 标 准 ( 元 /台 /年 ) : 收 费 = 基 本 收 费 X( 1+ 楼 层 系 数 + 企 业 系 数 + 速 度 系 数 + 使 用 年 限 系数 + 使 用 场 所 系 数 + 产 地 系 数 —集中度 系 数 ) 序号 项目 基 本 收 费 (10 层 /10 站) 备 注 1 半 包 7900 元 承 担 单 件500 元 以 下 的 电 梯 配件 2 全 包 11000 元 承 担 除 曳 引 机 、控 制 柜 主 板 、变频 器 、曳 引 钢 丝 绳 、轿 厢 装 饰 以外 的 配 件 注 : 1、楼 层 系 数 : 以 10 层 /10 站 为 准 , 每 增 加 五 层 加 10% ; 2、企 业 系 数 : 以 C 级 企 业 资 质 为 准 , B 级 增 加 1% , A 级 增 加 2% ; 3、速 度 系 数 : 以 ≤ 1m 为 准 , >1m 增 加 5%, ≥2m 增 加 10%, 3m 以 上另 议 ; 4、使 用 年 限 系 数 : ≥5 年 增 加 10%、≥8 年 增 加 20%; 5、使 用 场 所 系 数 : 公 建 增 加 20%; 6、集 中 度 系 数 : 同 一 地 区 超 过 30 台 减 少 5%; 7、产 地 系 数 : 原 装 进 口 的 增 加 系 数 另 议 。 8、不 含 驻 场 人 员 费 用 。 二 、自 动 扶 梯 、自 动 人 行 道 维 护 保 养 收 费 标 准 ( 元 /台 /年 ) : 收 费 = 基 本 收 费 X【 1+ 高 ( 长 ) 度 系 数 + 企 业 系 数 + 使 用 年 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