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2014〕号CTKJ〔2015〕08 号天使创客(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集中办公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对入孵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企业的入孵、毕业标准和孵化程序,促进入孵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以下简称天使创客)的实际情况,立足于长远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孵化的企业,不涉及本市范围内其他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或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专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孵化器公司等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入孵企业是指所有达到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入孵标准,并与天使创客(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入孵协议,办理完入孵手续后正式进入天使创客(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场地内的企业
天使创客(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2本办法所称的入孵项目是指入孵企业自带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内重点进行商品化、产业化的高新技术成果或正在研制开发、转换的高新技术成果和项目
第四条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对入孵企业(项目)提供以下服务:1.创业辅导
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2.管理咨询
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3.交流培训
包含管理培训、技术交流、专家咨询等内容
4.项目推介
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内容
5.市场推广
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内容
6.融资投资
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内容
7.人才引进
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8.专业服务
包含技术平台、检验测试、技术联盟等3内容
9.基础设施
包含办公场地、商务会务、物业服务等内容
第二章 入孵标准第五条入孵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注册地应当在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