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校毕业生接收落户流程 (一)到高校招聘全日制二本以上学校与主业相关的毕业生,要求保证北京市生源毕业生比例不低于 30%,与学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二)毕业生毕业前,从股份公司拿到国家人事部发的《中央机关(在京央企)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发到拟录毕业生手中,让其办理离校手续。 (三)毕业生毕业到公司报到,收齐每位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注意:迁移证中“出生地”、“籍贯”必须填写到县市一级,学历、婚姻等内容必须填写)、接收函回执、身份证复印件、三方就业协议。同时对其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进行查询,认证。 (四)将上述证书号码编成excel文档,并增加出生地、籍贯、家庭地址、毕业学校、专业等内容。 (五)根据总公司的要求,将上述编号等相关信息录入人社部的系统,等候审批。 (六)通过审批后,从总公司拿到批件,组织人员准备:身份证、2张一寸白底免冠照片、报到证原件、将每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报到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把每人户口迁移证贴在一张a4白纸上——经办人与总公司人员一块到派出所办理录入、核对、登记手续——拿到每位毕业生落户北京的户口卡。 (七)经办人带所有毕业生到派出所办理指纹采集、照相(必须带上身份证、20元人民币)。 (八)十个工作日后到毕业生到派出所自己领取身份证。篇二:高校毕业生接收函 高校毕业生接收函 xx大学: 经考核,我单位同意接收贵校 2015届毕业生 xx(学号:xxx,学历:硕士生毕业,专业:xxx,生源地:xx省 xx市),请将其列入就业方案。 单位(盖章): 2015年 x月 x日篇三:应届毕业生申请北京市户口 推荐表、接收函与就业协议书 2010-10-27 10:22:05 来源: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分享到: 5 1 毕业生推荐表是由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通过各高校发放给毕业生的推荐材料,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是由北京市教委制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通过北京地区各高校发放。发放对象是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 一般说来,推荐表有如下作用: (1)推荐表是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只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才有资格领取毕业生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没有推荐表。 (2)推荐表是毕业生申请户口、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