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选学院“十佳文明标兵”和“十佳文明团支部”的通知各团总支:为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文明风尚,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引领和激励我院团员青年和班级团支部积极主动参与“海南青少年文明大行动”,助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遵照团省委《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开展“十佳文明标兵”和“十佳文明团支部”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指示精神,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十佳文明标兵”和“十佳文明团支部”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学院“十佳文明标兵”和“十佳文明团支部”评选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引领和带动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到“海南文明大行动”中来,从自身做起,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不断提高自身文明素养,充分展现当代琼岛学子“文明、开放、热情、诚信、包容、时尚”的崭新形象,以实际行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学雷锋见行动争做文明标兵三、评选类别及名额(一)“十佳文明标兵”10人,工商管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经贸学院团总支推荐对象不超过5人,其他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对象不超过3人,体育系团总支1人,由院团委依据条件择优评定;(二)“十佳文明团支部”10个,工商管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经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团总支推荐对象不超过3个,其他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对象不超过2个,体育系团总支推荐1个,由院团委依据条件择优评定
四、评选范围学院全体在校大学生及团支部五、评选标准(一)“十佳文明标兵”评选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能以身作则,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较好地发挥文明模范带头作用,为广大青年学生践行文明作出了表率,受到师生广泛认可
在明礼诚信、见义勇为、勤俭自强、志愿服务、尊老孝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