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XXX公司章程的请示集团公司:根据XXX公司(以下简称“XXX”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原有的《XXX系统装备公司章程》已不符合公司目前决策及改革发展现状,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升级
为利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党政领导办公会讨论决定,拟对公司原有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章程请详见附件
特此请示,可否,请批复
附件:XXX公司章程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附件XXX系统装备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定XXX系统装备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系统装备公司;公司英文名称:XXX
第三条公司本部的法定注册地址:北京市XXX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XXXXXXXX亿元
第五条公司是XXX集团公司X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六条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法规,依法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公司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经批准成立党委和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的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八条本章程对出资人、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宗旨及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基本使命,以XXX集团公司X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目标为宗旨,以发展电子X为主业,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十条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商业设施、房产咨询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