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炼钢厂工艺技术管理制度前言为确保工艺的执行, 提高产品质量, 引导各工序操作严格按ISO9000 体系有序地进行,进一步使我厂的岗位操作制度化、规范化,进而达到标准化提供依据,做到有规可依、有据可查,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着重于工艺技术管理,同时综合生产组织,设备管理及维护,考核汇编等。适用于炼钢厂所有职责范围。第一部分原材物料、合金耐材管理制度原材物料、合金耐材的管理,由技术科负责。一、原材物料1、铁水( GB717— 82)1.1 高炉铁水进入我厂,铁水计量员需认真,真实地按要求计量每趟铁水毛重、皮重、净重。并对当班铁水总量进行汇总后传递及上报相关单位。1.2 若有外购铁水,进厂后需先取样化验,合格后方准签字收购。如果铁水带渣,必须按实际渣量扣除,任何人不准弄虚作假。1.3 所有进厂铁水都必须进入混铁炉进行混铁后方可入炉,任何情况都不准铁水直接入炉。1.4 混铁炉操作工每间隔2 小时取一次混铁炉铁水样到化验室化验,并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报给调度室及转炉作业长。1.5 混铁炉操作工班中测量入炉铁水温度3 次,测量结果报告调度室及转炉作业长。1.6 工艺监督、混铁炉操作工、炉前工对入炉铁水量确认,同时对高炉铁水带渣量进行确认,对混铁炉亏库负责分析。1.7 入炉铁水成份及温度要求: (%、℃)C S P Si 温度(℃)3.5~4.5 ≤0.040 ≤0.080 ≤0.70 1250~1350 1.8 违反第 1.1~1.5 条,考核 10 元/次;违反 1.6 条,考核 20 元/次。2、废钢2.1 厚度小于 1mm 的轻薄废钢,边长大于400mm 的任何废钢拒收。2.2 进厂废钢不准带有密封容器、易燃易爆物品、毒品,若有需要求供应商处理,否则拒收。2.3 废旧武器需处理并加工成小块,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进厂使用。2.4 进厂废钢不得带有泥土、碎石、陶瓷、耐火材料等杂质,否则验收人员必须按扣杂标准进行扣除,严重者拒收。2.5 入炉废钢单重不得大于150kg,最大边长小于400mm,并且不得夹带铅、锡、铜、砷等有害元素。2.6 入炉废钢不得带有冰、雪块和潮湿物,若有要先加废钢,后兑铁水。2.7 对于不合格废钢,任何人不得收购入厂,否则考核责任人50 元/次。3、生铁块3.1 成份标准S:≤ 0.070% Si:≤1.25% P:≤0.10% 3.2 进厂生铁块需先取样化验,成份合格后方可御车。3.3 生铁块干净、干燥、无铁锈,否则拒收或扣杂。3.4 违反 3.2、3.3 条,考核责任人 50 元/次。4、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