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余经能源〔2010〕12号关于申报2010年余杭区循环经济建设备选项目的通知各镇(乡)、街道、开发区: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节能降耗
根据区政府《关于批转实施节能和循环经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余政办[2010]13号),工业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实行申报备案制
决1定组织申报2010年度余杭区循环经济建设备选项目,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项原则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余杭区工业投资导向目录》
符合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2005-2007年)中关于循环经济确定的6个大类和10项发展重点
结合我区重点行业及企业,资源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及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的发展方向选择项目,项目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节约率达5%以上的节能、节材、节水和清洁生产等循环经济建设项目
其他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商贸服务等非工业类企事业单位中央空调、公共照明、水循环利用等系统节能、节水改造升2级项目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节约率达到5%以上的节能、节材、节水和清洁生产等循环经济建设项目
二、项目要求1
节能、工业节水和可再生资源能源项目的要求
在我区有示范作用,有助于提升节能、节水整体技术水平,节能、节水技术先进实用,效果明显
优先支持重点用能单位以及符合国家和省节能、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目录的项目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要求
支持具有示范意义的废气、废水、废固体等资源化利用、木材节约代用、电子废弃物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废弃物利用产业化重要项目
清洁生产项目的要求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生产工艺的改造,实施高费清洁生产方案,清洁生产效果明显,其中3优先支持采用国家公布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技术改造项目
三、重点领域1
热电、造纸、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