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重庆市(十佳)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各二级团组织:近期,团市委下发了《关于申报2011年度“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重庆市(十佳)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渝青办〔2012〕17号文件,本年度重庆市五四表彰工作已启动
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类别及名称1、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2、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3、重庆市(十佳)五四红旗团委4、重庆市(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二、评选资格和条件(一)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符合团员创先争优“五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6.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7.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二)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状态良好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
7.所在团组织曾获得校级表彰或本人曾荣获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三)重庆市(十佳)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
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