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各系、部、处、办:为了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科学素质,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院有关师资方面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一、培训形式:1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自愿参加)2
年轻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活动(自今年起学院将公示、实地核查)3
校外专业知识培训或骨干教师进修(每系、部按专任教师10%比例培训,培训课程另行通知);4
到有关院校单科进修(每系、部限报1人,见附件1);5
精品课程培训(已评为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的课程,可派1人参加,课程目录见附件2)6
高等院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另行通知);7
教师资格认证培训(不限);8
新教师岗前培训(不限);9
攻读学位学习(不限);10
校内专业知识培训(各相关部门自行组织);11
支农服务12
其它形式的培训
二、所有年轻教师每年必须从事不少于一个月的企业社会实践活动,助教期间企业实践活动不得少于一年,学院同时鼓励副高职或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到企业兼职或挂职锻炼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将作为职务评聘、考核、晋级、评优等重要指标
自今年起,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需提前备案,5月1日前以系部为单位上报(备案表和实践活动表格请到学院办公表格中下载)
三、培训及管理1
参加进修的教职工,培训前应与学院签订培训协议书;2
参加进修的教职工应认真学习进修的课程,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学习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须在合格以上,并获得相应证书
因个人原因未获得相应证书的教职工,学院不承担任何费用,已承担部分予以追回;3
参加进修的教职工进修结束后,应到本系上交学习心得及培训的有关材料,进修结束后应及时到教务和人事部门登记、验证;进修教职工应服从学院安排,承担与所进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教学及其它工作
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者,应退还进修期间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