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股份 **** 矿2012 年 11 月
十一矿井上、下综合 防灭火措施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一、井上防灭火措施1、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 10m以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东围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门,防火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否则,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不低于200m3 的存水量,并有备用水池,能满足矿井 2 小时的供水要求
保证水的清洁, 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 150mg/L,粒径不大于 0
水的 PH值应在 6~9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设置消防材料库,地点设在矿供应站,必须有轨道直达井口
7、其它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制度
二、井下火灾防治
1、矿井延深新水平时, 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尽量布置在岩层中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已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巷道,要进行锚喷
3、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
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
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 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4、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