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六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选拔第六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津教委人[2008]11号)的精神,根据《天津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2008年度第六批出国研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与培训计划,是天津市高校“高水平创新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项目的实施推进了天津高校与国外大学间的合作与交流,提升了高校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了青年教师业务素质、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高
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实施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保证该项计划顺利实施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把申报工作与学术梯队建设结合起来
通过实施这一规划,促进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成长,实现学科链、人才链和产业链的紧密结合
二、选拔人选范围及条件研修计划资助人选为教学科研骨干和管理岗位骨干,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项目的带头人和列入学术梯队建设计划的后备人员可优先选派
申报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具有相当的外语水平、经过短期培训考核其外语水平能满足出访要求
本人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针对性较强的研修项目,有明确的出访计划和国外合作对象,能够按期回国并愿意回本单位继续服务
曾受公费资助出国人员,按期回国后一般须工作满两年以上
三、申请与选拔1
个人申请,填写《天津市高校2008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与培训推荐表》
学院推荐,各学院在充分考虑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的基础上,上报推荐人选,各学院限报2人,并注明排名顺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学校确定上报人选,本次选派我校共有10个指标
市教委组织外语水平测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