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重庆市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通知发布单位: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时间:2013-01-22查看次数:192渝知发〔2013〕7号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中小企业局(经信委、乡镇企业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水平,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市知识产权局和市中小企业局决定在开展第一、二、三批全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此次试点活动将扩大试点范围和规模
以企业为主,可选择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每个区可推荐5-20家单位申报,每个县可推荐3-10家单位申报
已纳入前三批试点的单位不重复推荐
二、申报条件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一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三、申报及确定程序由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或中小企业局推荐申报,经市知识产权局和市中小企业局共同审查后,确定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四、试点周期第四批试点工作2013年3月启动,试点周期两年
五、试点内容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见附件三)要求开展
六、申报要求(一)申报时间2013年1月22日—3月10日
(二)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填写《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三份,由当地知识产权局(科委)或中小企业局签署意见后,填写《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二)统一上报至市知识产权局或中小企业局
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531182113@qq
com,主题标明为:××区(县)××单位第四批试点申报材料
七、注意事项1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中小企业局(经信委、乡镇企业局)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积极发动并组织企业申报,不断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要根据《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