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模板12024 年 4 月 19 日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 各部门的领导应重视本部门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 上级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一)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机关有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
题词、照片和有特别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
(三)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纳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
(四)其它文件材料
第七条 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及其它部门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它各所属企业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文件;(三)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部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六)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对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刊记者的新闻发布稿和声像材料、撰写专题文章及在外部重要讲话的稿本;(七)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如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