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仓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ﻫ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仓储管理,结合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定了物资仓储管理过程中仓储设施设置、物资提运、验收入库、搬运、保管保养、发放、盘点、账务处理、物资统计及安全环境管理等内容及要求。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物资供应部门的仓储管理。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及职责权限划分(一)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物资仓储管理,管建科、沉砂池管理站、兰干污水厂为物资仓储管理业务部门,设专人负责物资仓储管理日常业务。(二)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检查监督物资仓储管理情况,上述部门负责人根据库存量及工作需要适时提出物资购入意见,实施与施工方的业务沟通。(三)物资采购员负责公司工程业务和各生产环节所需物资的采购。(四)库房保管员负责公司各类库存物资的清点、出入库登记和日常管理。ﻫ第三章仓储设施ﻫ第五条仓储设施应设置在方便物资运送和装卸的位置,现场仓库的位置要适中,以缩短到施工点的距离。ﻫ第六条露天堆场和仓库地势应平坦,地面应硬化;地基高于周边地表,便于排水、防洪、通风、防潮。第七条仓储设施应避免设在人员活动区,还应考虑有利于应急预案的实施;水泥、砂石料的存放应避免粉尘对环境的污染。第八条有合理布局的水电供应设施,利于消防、作业、安全和生活之用。仓储设施应牢固,不因风、雪的载荷而发生坍塌;不用或少用可燃材料,以免火灾的发生。ﻫ第九条应根据供应范围、管理权限的划分情况,对仓储设施逐渐配套完善,可分别设置材料仓库、焊接材料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露天堆场、水泥库、贵重物品仪器仪表库、维修保养仓库,还应根据应急预案设置紧急集合场地和应急通道。第十条应根据仓储管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办公生活需要,合理配置数量足够和种类适用的装卸搬运设备工机具、保管保养设施、检测工机具、安全环境保护装置、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救生器材、强制通风设施及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第十一条仓储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禁止和警告标志。ﻫ第四章物资提运第十二条物资提运主要有:到供方处自提;供方送货到库等方式。(一)到供方处自提1、提货人员必须熟悉技术、质量检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供方处做好点数验质工作及计量检测记录,同时带回该物资所有技术性资料,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等。2、物资提回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主动协助做好验收工作。ﻫ(二)供方送货到库ﻫ1、当供方送货到库时,由保管员直接与送货人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好验收记录。ﻫ2、若不能完成验收项目时,也应进行初验,将外观情况和件数查清,若有短少、损坏、受潮、变形等情况时,应如实填写记录,由送货人签字盖章。第五章物资入库验收ﻫ第十三条物资入库按《物资供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ﻫ第六章登帐立卡第十四条入库物资经核对证明,数量和质量验收无差异,即可按规定办理物资入库登账、立卡、建立质量技术档案、进行标识等手续。第十五条登账立卡要及时、准确、清晰,填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技术标准等有关内容。入库验收单是划分采购人员和保管员责任的依据,也是随严格守法报销及记账的凭证。采购物资验收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库房自存(作收入依据),第二联交财务部门(随严格守法报销),第三联交供应部门,第四联交采购员存查。物资验收单由采购员填写,验收后部门主管、采购员、保管员签字。ﻫ第十六条对入库物资的质量证件(包括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商检报告等)应进行编号,建立档案后进行科学保管。特种设备用物资及焊接材料的质量证件,由公司技术科指定人员建档保管,其它物资的质量证件由保管员建档保管。第七章物资包装、搬运第十七条对一般物资必须要求包装完好,易于搬运。对易损、易变质、有毒、有害物资,必要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包装要求,防止物资因包装不当而损坏、变质和对环境造成污染。进入现场的油漆、粘结剂等危险化学品,要求供方必须包装、标识完好,防止遗洒、渗漏。搬运时不得破坏物资原有包装。ﻫ第十八条在搬运过程前,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代有关注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