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安等部门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制度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5 月 29 日 关于公安等部门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区公安分局、规划建设局、工商分局、文教卫生局等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安等部门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和宁波市<关于公安等部门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区决定将公安、工商、环保、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各项收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统一上缴国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本意见中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收入范围是指上述部门根据中央、省两级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见附件)。 二、预算级次:公安等执收单位的收费收入按规定上缴至上级主管部门的,上缴的收费收入为该主管部门的同级财政收入,但该项收费需提供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审核备案,否则一律视为区本级财政收入入库;按规定不予上缴上级主管部门的,为同级财政收入。 三、缴库办法:公安等部门将收费收入按我区现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缴入同级财政专户,由财政专户管理部门于次月十日前将上述部门收费收入全额解缴同级国库,使用”一般缴款书”办理缴库,缴款书”科目”栏,按收费单位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分别填写。 四、预算执行和安排:各执收单位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应收尽收,不得占压和挪用。公安等单位与收费相关的支出,纳入本单位的综合预算,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财力统筹安排。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五、其它:以前文件与此文相抵触的,以此文为准。本实施意见 12 月 1 日起执行。附件:纳入预算管理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表纳入预算管理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表 部门收费项目 1、 公安 治安许可证工本费、治安管理费、烟花爆竹检测费、505 物品免检证工本费、枪支管理证件费、特种刀具管制许可证工本费、爆炸物品管理费、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收费、内河船舶证件工本费、非刑事案件检验费、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工本费、”九二式”机动车号牌收费、机动车年检费、停车场管理费、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非机动车辆牌证收费、驾驶证证件费、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收费、驾驶证行驶证变更手续费、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费、消防安全证书工本费、消防产品质量检验费、消防产品生产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