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体〔2009〕16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做好2009年暑期学校安全等工作的通知各市(行署)教育局、有关企业教育局(处),各高校、民办学校、中等专业学校:2009年的暑期将至,为加强暑期学校安全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是切实抓好假前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放假前组织师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师生对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社会安全和刑事案件的防范意识,尤其要针对洪水、滑坡、雷击、地震、旅游、交通、溺水、触电、烧(烫)伤害、拥挤倒塌、食品中毒、卫生防疫、毒品预防以及网络犯罪、不法侵害、打架斗殴、抢劫绑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加强预防甲型H1NI流感工作。暑期将至,学生面临放假或返乡,学生的流动性增大,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面临着严重挑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一是学校暑期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预防甲型H1N1流感常识的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中小学要采取给家长一封信的形式,通过家长做好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预防工作。二是学校放假前以及开学后要彻底清理环境卫生。重点对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确保消毒工作不留死角。要做好校园的管理工作,杜绝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三是开学后学校要对返校上学的学生进行一次详细认真的登记和监测。学生返校的第一天,学校要对所有返校的学生进行体温测试,对体温高的学生要高度重视,经过医学确诊不是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方可上课。四是高校要安排好暑期留校学生的生活,指派专人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尤其要做好留校学生预防甲型H1N1流感预防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汛期学校周边安全排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切实落实汛期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与当地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汛期抢险方案。各学校要根据辖区内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立即对校内及江(河)周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靠近松花江北、嫩江、牡丹江、黑龙江边等地域的学校,要完善各项汛期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汛、救生器材,及时演练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广大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不要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大力推行学生放学路队制,通过聘请水流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等方式,严防学生上下学时发生溺水事故。四是加强暑期学生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在暑期放假前安全教育中要特别加强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防控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第一,要严明不得擅自到江河游泳的纪律,要求中小学生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得在没有成年人带领下游泳,不得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第二,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增强家长安全意识,使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在学生脱离学校老师监管的时段,对孩子进行有效教育与监管。第三,要动员社会力量帮助监管,加强与社区(村)的联系,督促在江(河)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义务监督管理员。五是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针对假期学生集中返家、集体出行较多特殊时段,主动会同当地交通公安管理部门对非法黑校车进行集中整治。学校期未要对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亲属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离校返家、假期出游时拒绝搭乘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辆。对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山区,要争取政府的支持,统一为寄宿学生临时租用优秀驾驶员驾驶的安全车辆返家。六是加强暑期集体活动的管理。第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支援地震灾区重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