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电大研〔2009〕2号关于印发《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资助、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基金申请与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分校、工作站,省校各部门:现将《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资助、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基金申请与管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2、《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资助、学校专著出版资助基金申请与管理细则(试行)》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科研课题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繁荣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立项的各类课题
第三条课题面向全省电大,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
凡有条件进行课题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承担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科研处负责组织编制科研课题的计划、课题申报组织、科研成果的交流与推广、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承担制定课题规划、立项评审以及课题成果鉴定等方面的学术指导工作
第三章申报第六条科研处每年1月公布课题指南、组织申报和评审
第七条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电大系统内正式在册在岗职工
重点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副高级)的专业人员或有两名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人员推荐的中级职称人员;一般项目必须是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或由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的初级职称人员
第八条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年度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当年度科研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以往承担的我校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第九条申请人主要依据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