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做好2009年中央投资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2008年第四季度,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下达200亿元中央投资,其中50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30亿元用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较好完成了建设任务,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9年2月-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又分别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投资152亿元,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中央投资15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央投资29
2009年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9]137号),明确了考核目标,提出要确保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具体是:(一)项目要100%开工建设
第一批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中少数未开工项目,要在今年5月底前100%全部开工建设;已下达计划的第二批新增1300亿元和第三批7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要在今年9月底前100%全部开工建设
(二)地方配套资金要100%落实
第一批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要在今年5月底前100%落实到位;已下达计划的第二批新增1300亿元和第三批7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要在今年9月底前100%落实到位
(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100%整改到位
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整改通报(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100%整改到位
从现在到9月底只有一个多月,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的考核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根据水利部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2009年中央投资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国家